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现变更为: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现变更为: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且中标的,将对其加分情况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中予以公示。 4. 招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且中标的,将对其加分情况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中予以公示。 四.招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资格。 现变更为:(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分类: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招标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项目概况: 拟采购一项非经大中修工程改造项目专业设计咨询服务,本次采购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该项目的设计内容,是为该项目提交关于相关的咨询工作,为项目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满足业主的需求。变更内容我要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且中标的,将对其加分情况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中予以公示。 四.招标
26.15㎡;门市房屋建筑面积约19507.24㎡;地下车位为320个。 2、原公告中预算金额:210.187744万元 现更正为:272.892330万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
00㎡(含)以上,房屋建筑面积5000㎡(含)以上;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使用期限截止时间至少达到2033年1月1日以后截止;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为: 1、采购需求
00㎡(含)以上,房屋建筑面积5000㎡(含)以上;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使用期限截止时间至少达到2033年1月1日以后截止;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为: 1、采购需求
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现变更为:3.14本项目执尔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夏吉建管20208号)中相关规定。2.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如上内容,均按此变更,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变更公告 征地预通(东)公字﹝2023﹞20-1号 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