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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
2.2项目概况: (略) 境内省道S307、县道X093、乡道Y002、Y006、Y007、Y009、Y010、Y012、Y015、Y016、Y019、Y036、Y037、Y041、Y056共计15条公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 招标范围:2016年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波形梁护栏、平交道口警示桩、里程碑、涵洞、边沟、挡墙、恢复水毁路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H01标段。
2.5计划工期: * 日- *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H01
投标 (略) (略) 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 (略) (略) 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SH01
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 (略) 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40万元。
不 (略) 信贷证明。 (略) 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 (略) 支行开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SH01
完成过 * 日之后交工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累计合同额达到1000万元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SH01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if !supportLists]-->(1) <!--[endif]-->被责令停业的;
<!--[if !supportLists]-->(2) <!--[endif]-->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if !supportLists]-->(3) <!--[endi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f !supportLists]-->(4) <!--[endif]-->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if !supportLists]-->(5) <!--[endif]--> (略) 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if !supportLists]-->(6) <!--[endif]-->被省级及以 (略) 门 (略) (略) 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 (略) 且处于有效期内;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经查询(查询期限: * 日至 * 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SH01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自有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if !supportLists]-->(3) <!--[endif]-->具 (略) 门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if !supportLists]-->(4) <!--[endif]-->在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后担任过1项二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的项目经理。
备选
项目经理
1
项目总工
1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具 (略) 门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if !supportLists]-->(3) <!--[endif]-->担任过1项二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的项目总工。
备选
项目总工
1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略) 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未通过评审,将按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综合得分排序补足三名后继续评审,直至通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的投标人达到三名为止,并按评标价(即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开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 (略) 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if !supportLists]-->(3)<!--[endif]-->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 (略) 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略) 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略) 文件规定;
c. (略) 文件规定一致, (略) 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除外)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包括装订);
f. (略) 文件的标段一致。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if !supportLists]-->(3)<!--[endif]-->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 (略) 人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 (略) 开具。投标保 (略) 人指定账户。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 (略) 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 (略) 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if !supportLists]-->(7)<!--[endif]-->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if !supportLists]-->(8)<!--[endif]-->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if !supportLists]-->(9)<!--[endif]--> (略) 文件规定的时限。
<!--[if !supportLists]-->(10)<!--[endif]-->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f !supportLists]-->(11)<!--[endif]--> (略) 文件规定: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if !supportLists]-->(1)<!--[endif]-->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略) 文件规定填报投标价:
①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②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③ (略) 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④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b. (略) 文件规定一致, (略) 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包括装订);
e. (略) 文件的标段一致。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2>)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if !supportLists]-->(3)<!--[endif]-->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 (略) 修改。
2.1.2
第一个信封
资格评审标准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 (略) 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if !supportLists]-->(2)<!--[endif]--> (略) 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3)<!--[endif]--> (略) 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4)<!--[endif]--> (略) 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5)<!--[endif]--> (略) 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项目总工) (略) 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7)<!--[endif]-->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if !supportLists]-->(8)<!--[endif]-->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评 标 价:0分
其 他 因 素:50分
按照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略) (略) 排序。如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同时,则“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仍相同时, (略) 投票决定排名先后顺序。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不适用
2.2.3
投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式
不适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施工组织设计
24~30
内容完善;
方案与措施合理、先进。
18~24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合理。
18
内容较完整;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6~10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并在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后,每增加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的项目经理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
6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6~10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的项目总工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
6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2.4(3)
评标价
0分
2.2.4(4)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20分
流 (略) 信贷之和
20
100万元以上
12~20
40万元~100万元(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12
40万元
业绩
30分
投标人的业绩
18~30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完成过 * 日之后交工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至少应含标志、护栏2项施工内容),累计合同额每增加500万元加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最多加12分。
18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4.1
推荐
中标候选人
推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按评标价(即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评标价相等时,则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序在先的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排序亦在先。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略) 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予以否决。(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予以否决。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略) 资格预审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略) 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略) 人给定的工程数量 (略) 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人:张 洁
电 话: ***
71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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