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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101省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 (略)
招标项目编号:SDZB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101省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长经经发审字【 *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隆山镇。
2.2 建设规模:101省道道路两侧绿化、方砖、铁艺、围墙等工程。
2.3计划投资:419.9969万元。
2.4 监理范围:与勘查、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
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 * 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见3.7),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 (略) 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应当采用“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 (略) 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略) 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 (略) (略)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 (略) 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街33 (略) 310室) (略) 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略) 查询企业业绩,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略) 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8)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 (略) 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略) 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到招 (略) 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略) 市 (略) 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经济 (略)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街3300号
联系人:孟祥凤
电 话: ***
招 (略) 门: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101省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长经经发审字【 *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隆山镇。
2.3计划投资:419.9969万元。
2.4 监理范围:与勘查、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
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 * 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见3.7),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 (略) 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应当采用“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 (略) 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略) 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 (略) (略)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 (略) 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街33 (略) 310室) (略) 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略) 查询企业业绩,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略) 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8) (略) 在地的 (略) 监管一体 (略) 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略) 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到招 (略) 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略) 市 (略) 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经济 (略)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街3300号
联系人:孟祥凤
电 话: ***
招 (略) 门: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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