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ZHYX02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略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X市略以长发改审批字【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略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条件,略。
二.略范围
2.1 项目名称:2略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略勘察、设计等工作,略文件;
2.3 建设规模:六条路道略道面积为19528平米;新建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面积为6854平米;略道面积为7917平米;新建雨水管线d500~d2018年#月#米;新建污水管线d500为2150米;略文件;
2.4 工程建设地点:略区;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30日内完成设计;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略门略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 ## 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7 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略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略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略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略且不需任何权限略在地的略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略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略项目的要求。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X时间,下同),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吉略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略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到略A区3楼略1号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略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月#日下午13:30,地点X市建略三楼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略》、《X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市X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 系 人:张旺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中恒一略有限公司
地 址:略部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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